首页 > 通知公告

关于省妇联2023年“元旦”“春节”期间送温暖活动的拟慰问对象公示

来源:

作者:

发布时间:2023-02-20

【字号:

分享:

按照《关于印发<省妇联2023年“元旦”“春节”期间送温暖活动方案>的通知》(辽妇通[2022]63号)文件要求,经过各县(市)区妇联层层推荐,营口市妇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,确定朱亚男等9人为省妇联2023年“元旦”“春节”期间送温暖活动的拟慰问对象。

公示期为:2023年2月20日-22日。

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公示期内向营口市妇女联合会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信函和网上举报应属真实姓名,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
联系电话:0417-2892880

信    函: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段27号营口市妇女联合会

电子邮箱:ykflxcb@163.com

营口市妇女联合会

2023年2月20日


2023年“元旦”“春节”期间送温暖的拟慰问对象名单


  • 附件:
  • 视频: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