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辽宁省妇联《省妇联关于开展“三送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有关单位和各县(市)区妇联推荐,市妇联审核、党组会研究等程序,拟推荐辽宁省送温暖慰问对象共10名,现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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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。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候选家庭有异议,请以真实姓名向营口市妇女联合会电话或书面反映,联系电话0417-2892918。
营口市妇女联合会
2022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