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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送温暖对象名单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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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6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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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辽宁省妇联《省妇联关于开展“三送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有关单位和各县(市)区妇联推荐,市妇联审核、党组会研究等程序,拟推荐辽宁省送温暖慰问对象共10名,现公示如下:

隋丽君   女   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
甄春梅   女   辽宁望儿山酒业有限公司
李  慧   女   营口开发区中心医院
侯文英   女   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(寄宿制)学校
初新景   女   盖州市兴隆大家庭
陈  丹   女   辽宁奥达制药有限公司 
周  静   女   营口永胜降解塑料有限公司 
柳香岭   女   营口濮耐镁质材料有限公司 
何艳红   女   大石桥市南街小学
张  影   女   营口昌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 

 
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。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候选家庭有异议,请以真实姓名向营口市妇女联合会电话或书面反映,联系电话0417-2892918。

营口市妇女联合会
2022年6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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